计算机职称评审所需的业绩条件如下:
科研项目与技术创新
申报人员需要在计算机工程领域取得显著的业绩成果,包括科研项目、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成果,这些成果需要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社会价值。
论文发表与学术影响力
申报人员需要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知名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与计算机工程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的质量和数量将作为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在专业期刊或会议上发表过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论文或论著,或获得过与计算机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
科技奖励与成果
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或省(部)级三等两项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直接主持并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技术改造、重点科研课题的研制、审定工作,并已经项目(课题)下达部门鉴定通过。
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3项以上获国家或省级优秀新产品奖并正式投入生产,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已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专利与标准制定
受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大、中型企业主持工作满2年以上,为企业技术进步、经济效益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的现任主要专业技术负责人。
参与完成企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其他要求
申报人员需要具备与计算机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通过相关的计算机水平考试,如CCNA、CCNP等,或者具备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如Adobe Certified Systems Designer等。
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工作态度,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这些条件综合评估了申报人员在计算机工程领域的技术能力、业绩成果、学术影响力以及职业素养,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建议申报人员在准备评审材料时,详细列出自己的业绩成果,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