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表现材料的撰写方式存在一些差异和灵活性,但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单位撰写
现实表现材料通常由单位出具,用于组织调整或组织考察中全面具体了解一个人的情况。单位会就个人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鉴定,并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个人撰写
在某些情况下,个人也可以自己撰写现实表现材料。这种方式下,个人需要从客观的角度出发,真实客观地记录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经历和表现,并适当引用他人的评价和认可。
共同撰写
在一些特定场景下,现实表现材料可能由个人和单位共同完成。例如,社区工作人员可能会协助填写部分信息,但最终的审核和盖章通常由个人完成,并需要领导签字盖章。
建议
单位出具:如果单位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建议按照单位的要求来撰写和提交现实表现材料,以确保材料的正式性和真实性。
个人撰写:如果单位没有具体规定,个人可以自行撰写现实表现材料,但需确保内容真实、客观,并适当引用他人的评价和认可。
共同完成:在需要社区或派出所等第三方协助的情况下,可以先与相关部门沟通,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角色,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总之,现实表现材料的撰写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