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调动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调动申请
用人单位(通常是地委组织部)向地委提出调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被调动人的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
个人简况表(社会关系)
干部调动登记表(一式三份)。
身份审核
对调动人员进行必要的身份审核,查阅干部个人档案。非公务员身份的,不予办理;档案材料不足的,暂缓办理。
部务会研究
经审核,符合调动要求的人员,提交地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向地区编办递交《干部调动通知》,核定调动申请单位编制。
编制核准
地区编办开出《哈密地区控编五联单》后,向干部调出单位出具《调配干部通知》。调出单位接到通知后,按规定程序向地委组织部转出干部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调动介绍与接收
向调入单位出具《干部调动介绍信》,调入单位接收被调动人员。
征求意见与审核批准
县(市)干部调动,调入单位在提出调动申请前需要征求地区有关领导、县(市)委同意。政府机关科级干部调入,符合条件的,由干部一科向地区人事领导小组递交《干部调动意见》,干部调动转由地区人事局进行办理。
办理调动手续
干部本人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包括调动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等。
其他相关程序
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可能还需要进行干部考察、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公示等程序。
这些步骤确保了科级干部调动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了调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确保调动过程的顺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