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调程序,也称为诉前调解,是指在 诉讼程序开始之前,由法院主导进行的一种调解过程。这个程序旨在便利当事人之间相互沟通,快速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并且前提是双方自愿参与调解。
具体来说,先调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特点:
自愿性:
调解双方必须都有调解的意愿,法院不会强制进行调解。
协商性:
先调的本质是双方的协商谈判,通过妥协和牺牲来和平解决问题。
法院背书:
虽然先调过程是自愿的,但调解结果会得到法院的正式认可和支持。
程序前置:
在法院递交诉讼材料时,即使原告不同意先调,法院也会强制进行先调程序,这使得先调程序的启动从自愿变成了强制性。
尽管先调程序有这些特点,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强制先调可能导致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拖延案件进展,无法达到快速解决纠纷的目的。因此,有观点认为应该找到法院与当事人双方的“平衡点”,取消强制先调制度,仅对自愿调解的当事人启动先调程序,以节约时间成本并提高效率。
综上所述,先调程序是一个在诉讼程序前,由法院主导并推动的调解过程,旨在通过双方的协商和妥协来和平解决纠纷,并得到法院的正式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