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审核确认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收入、家庭生活状况、成员身体状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受理与材料审查
村(居)委会入户评估,调查核实,张榜公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调查核实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方式,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予以调查核实。
民主评议与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等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一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审核确认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根据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发放确认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并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榜公示
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所在的村、社区公布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信息公示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公开无关信息。
审批与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批结果报县民政局备案,按月打卡发给享受对象。
低保金发放
农村低保金实行差额补助,通过银行每季度(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低保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上述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