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解约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教师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提交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需要明确辞职意向及离职日期,并由教师本人签字确认。
校长审批
提交辞职报告后,需经校长审批同意。校长在审批过程中可能会要求教师补充相关材料或进行面谈。
签署解约书
得到校长批准后,学校会提供解约书,教师需要签署解约书以完成离职手续。
解约书一式三份,教师、学校及相关部门各持一份。
工作交接
教师需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其职责和任务能够顺利过渡给接替者。
工作交接可能包括交接教学资料、学生名单、课程安排等。
出具证明文件
学校在确认工作交接完成后,需出具解约或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文件。
该证明文件是正式解除聘用关系的重要证明。
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教师需要办理档案调走手续,将档案转移到新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
社保关系也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办理相关手续
教师在离职后,还需办理住房公积金和保险的相关手续,包括提取公积金和办理保险转移凭证。
人事代理手续
辞职教师需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在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建议教师在离职过程中,详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手续齐全,以便顺利完成解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