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聘请的辩护律师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书中应明确申请理由、法律依据及保证方式(保证人或保证金)。
办案机关审核
办案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审核通过后,办案机关会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经过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提供保证或缴纳保证金
申请获得批准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或保证金的作用是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相关规定,随传随到。
宣读决定书
办案机关会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告知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被取保候审人需要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名或盖章,以确认其已知悉并同意遵守相关规定。
执行取保候审
最后,办案机关将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到派出所执行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之后可解除取保候审。
建议
申请取保候审要尽早进行,越到案件后期,取保的难度越大。
选择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时,要确保符合办案机关的要求,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务必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影响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