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自治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具体条件和程序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居民委员会应给予指导和协助。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在筹备工作完成后30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大会应代表业主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督物业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实施业主自治管理
业主大会赋予业主委员会其他职责,包括制定管理规约、作出有关决定、管理共同财产和共同事务等。
经费保障
小区自管需要有稳定的经费来源,通常包括物业费、公共收益等,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公示和备案
小区自管成立后,需要将相关材料公示,并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与物业管理公司合作
如果小区选择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则需要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成员应具备一定条件,人数一般不超过11人。
履行法律主体职责
小区业委会虽不是企业或公司,但应寻找具备法律主体的企业或个人来经营小区,确保物业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通过以上程序,小区可以逐步实现自治管理,提高物业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