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的任命程序如下:
动议
省委组织部提出选任动议并提出意向人选,包括省长在内的所有省委常委也可以书面推荐人选。
五人小组会议酝酿
由省委书记主持,省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和省委组织部部长参加,对人选进行酝酿讨论。
民主推荐和考察
人选经过酝酿达成一致后,由省委组织部安排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
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将考察组的意见提交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人选,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所有省委常委有一票表决权。
省人大常委会任命
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名任命,最终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进行宪法宣誓,颁发任命证书。
备案
省人民政府需将任命报国务院备案。
总结:
厅长的任命程序包括动议、五人小组会议酝酿、民主推荐和考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以及备案等步骤。整个流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最终决定权在省委常委会,任何一位领导都不具有单独任免厅长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