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商定程序是指 注册会计师对特定财务数据、单一财务报表或整套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执行与特定主体商定的具有审计性质的程序,并就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出具报告。这些程序通常是事先与特定的主体(如企业)协商确定的,目的是对财务信息进行某种处理或分析,以满足特定需求。
具体来说,商定程序业务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特定财务数据的搜集和整理。
对财务信息进行某种处理或分析,例如,企业为了某个项目把特定的审计证据汇总起来,让注册会计师来协助做这件事情,注册会计师对这些证据仅仅是搜集和整理汇总,不对这些证据提出审计意见。
执行商定程序及其结果的报告,商定程序业务报告只报告所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不发表任何鉴证意见。
执行商定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帮助特定主体更好地理解和利用财务信息,满足其特定的需求。这些程序通常是在淡季时由事务所承接,以增加业务量。
建议在需要执行商定程序时,特定主体应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明确需要执行的具体程序和目的,以确保程序的有效性和报告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