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协查程序是指不同地区的机关之间为了共同办理某一案件,通过发送请求、协作函件或其他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和协作的过程。这一程序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税务稽查中的异地协查
税务机关通过发《税务协查函》的方式,委托管辖区外的税务机关代为调查取证。这种方式是税务案件取证中的一种辅助性方法。
公安机关的异地协作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若需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应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后者需予以配合。
跨省协助调查时,公安机关需制作办案协作函件,并指定办理人员,确保协作地公安机关及时无条件配合,不得收取费用。
异地取保候审的协查流程
司法机关需通知取保候审人员住所地的公安部门,后者负责监督被取保人的日常行为,并定期汇报。
异地取保候审的协查流程包括向公检法提交申请、等待决定、公安机关实施决策并进行告知、保证金退还等步骤。
其他类型的异地协查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民政工作人员对异地低保户续保申请的核查,也会进行异地协查,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异地协查程序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多种协作方式的综合性过程,旨在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并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