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领证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受理
初审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书》。
签名或按指印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审核
婚姻登记员对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声明书进行审核。
发证
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
所需材料
身份证(有效期内)
户口簿(不是迁出状态)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注意事项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不予登记。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并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