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过继程序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通知与接受/放弃继承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产认定与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具体分割方式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债务清偿与税务缴纳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依法取得遗产的继承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遗产税(如有)。
遗产继承公证与过户
继承人需要向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遗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对于房产、车辆等不动产或动产,继承人需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过继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申请免税。
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
办理存款继承
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办理遗产继承时,应当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继承人到遗产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转移手续。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综上所述,遗产过继程序包括通知与接受/放弃继承、遗产认定与分割、债务清偿与税务缴纳、遗产继承公证与过户、办理房产过继、办理存款继承等步骤。建议在进行遗产过继时,详细咨询当地公证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