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程序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步骤:
确定集采目录
由相关部门根据临床需求、医保用药目录等因素确定需要进行集采的药品品种。
发布集采公告
向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告知集采的相关信息和要求。
企业投标报价
药品企业根据自身成本和市场策略进行报价。
开标评标
由相关部门和专家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企业报价和药品质量等进行评审,确定中选企业和药品。
签订合同和组织采购配送
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中选企业按照合同要求组织药品生产和配送。
此外,药品集中采购的程序还可能包括以下环节:
制定药品集采实施细则和集中采购文件,并公开征求意见。
接受企业咨询,企业准备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所申报药品赋予的编码。
相关部门对企业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组织药品评价和遴选,确定入围企业及其产品。
将集中采购结果报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审核,并对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受理企业申诉并及时处理。
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审核入围药品零售价格。
公布入围品种、药品采购价格及零售价格。
医疗机构确认纳入本单位药品购销合同的品种及采购数量。
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或受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开展采购活动。
这些步骤确保了药品集中采购的透明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旨在通过集中采购降低药品价格,提高药品供应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