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快递公司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向相关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审查
受理部门在4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登记
申请人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准备材料
公司名字、验资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
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公司预先名称等。
核名和注册
确定公司名字并进行核名。
携带核名通知书到邮政管理局办理快递经营许可证。
携带所有材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开设账户
到银行开设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其他手续
到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卡。
到公安局办理批章并刻制公章、财务章、私章。
提交年度报告书到邮政管理部门。
加盟或自注册
若选择加盟,则需获得营运中心确认并提交加盟申请,等待审核通过后签订加盟协议。
若选择自主注册,则需详细策划业务人群、区域范围及物流体系,并进行逐步建设。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申请失败。
选择合适的注册地点和经营范围,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在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后,及时办理分公司或营业部的注册和备案手续,以免影响业务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