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应履行以下程序: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年度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核准。
确定采购需求
采购人根据生产、科研、维护、办公的需要,填写请购单,由基层主管审核、签字。
确定采购方式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购需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编制采购文件
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方式和采购项目技术需求等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邀请供应商
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发售采购文件
将采购文件公开发布,供供应商获取和参考。
接受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采购人进行接收和整理。
资格预审(适用于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活动)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确保其符合采购要求。
组建评审委员会
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开标(适用于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活动)
在公开场合开启投标文件,进行唱标和记录。
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各供应商的得分和排名。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发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将中标(成交)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签订、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
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公告和备案。
履约、验收
供应商按照合同进行履约,采购人进行验收。
支付采购资金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
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采购人应对分散采购进行绩效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这些程序确保了分散采购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助于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