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磋商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询盘:
交易的一方准备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询盘的内容可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量、包装、装运以及索取样品等,多数情况下只是询问价格。询盘属于一般性的业务联系,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发盘:
发盘是指买卖双方的一方(发盘人)向对方(受盘人)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发盘既是商业行为,又是法律行为,对发盘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发盘可以是应对方询盘的要求发出,也可以是在没有询盘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发出。
还盘:
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人在发盘中提出的条件,为了进一步协商,对发盘人提出修改意见。还盘的行为在买卖双方之间可以反复进行,直到双方达成一致。
接受:
接受是指受盘人同意发盘人提出的全部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一旦接受生效,合同即告成立。
总结起来,交易磋商的基本程序为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一笔交易所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