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团伙作案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立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者发现犯罪线索后,应当对案件进行立案。立案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或者线索,表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侦查:
立案后,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侦查。侦查包括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调取相关证据等。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全面、客观的原则。
制定抓捕计划:
根据侦查结果,公安机关应当制定抓捕计划。抓捕计划应当包括抓捕对象、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分工等内容。抓捕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各种情况,确保抓捕行动的顺利进行。
实施抓捕:
按照抓捕计划,公安机关可以采取适当的手段进行抓捕。抓捕时,侦查人员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抓捕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讯问犯罪嫌疑人:
抓捕后,侦查人员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讯问必须由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且讯问人员不得少于2人。讯问时,应当分别进行,避免串供。
固定证据:
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应当注意固定证据,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材料,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等。
提请逮捕: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由检察人员负责进行,且讯问时检察人员或者检察人员和书记员不得少于2人。
审查逮捕:
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审查逮捕应当听取公安机关的意见,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执行逮捕:
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逮捕。执行逮捕时,应当出示逮捕证,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告知。
继续侦查:
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继续侦查案件,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以上是抓捕团伙作案的一般程序,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