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退休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交材料
在退休前一个月,向单位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相片等材料。
准备好以往工作年限、个人资料等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表进行申请。
审查条件
社保组织审查个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包括年龄、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
区教育局、人事局等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及相关福利待遇计算。
核算养老金
社保机构根据退休年龄、参保缴费时长、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薪酬等因素核算养老金。
发放批文和制作退休证
社保机构发放退休批文,并制作退休证。
经办人将退休证、银行卡等交给退休人员,完成退休手续。
委托银行处理养老金收取卡
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其他相关手续
到龄退休人员需将身份证和1张1寸照片交到人事处,用于办理退休证。
人事处向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养老金待遇复核手续,确保退休金及相关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建议教师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单位经办人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