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需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公布阶段
初步审查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于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实质审查须按规定交纳专利实审费用。
授权阶段
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授予专利权,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
后续手续
如果需要在先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则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情况。申请人可以选择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以简化流程。
建议
准备充分:在申请前,申请人应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并确保文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
选择代理:由于专利申请文件的专业度要求较高,建议选择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以确保申请的成功率。
及时沟通: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及时与专利局或代理机构沟通,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