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资产评估业务需要履行的八大基本评估程序包括:
明确业务基本事项
资产评估机构需与委托方沟通,明确评估业务的基本事项,包括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限制、提交时间及方式、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及方式等。
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资产评估机构在承接评估业务前,应与委托方签订业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评估计划应全面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及提交评估报告等评估业务实施全流程,通常包括评估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配置和技术方案等要素。
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资产评估机构依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适当的现场调查,包括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获取所需的基础资料。
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根据项目收集相应的评估资料,并随着评估业务实施过程的变化进行及时补充收集。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对收集到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归纳和整理,以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完成初步评估结论,并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最终评估结论。
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含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结论等内容。
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对已经履行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包括评估工作底稿的整理和档案建立等工作。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业务的完整流程,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