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规的宣判程序如下:
鸣哨:
裁判员在发现犯规行为时,首先会吹响哨子,以引起其他裁判员的注意并停止比赛计时钟。
指出犯规队员:
裁判员需要清楚地指出犯规队员的号码,通常通过手势或口头报告。
说明犯规性质:
裁判员应明确犯规的具体性质,如打手、推人、撞人等,以便记录员和观众了解具体的犯规行为。
报告罚则:
根据犯规的性质,裁判员需要宣布相应的罚则,如罚球次数、球权等。例如,普通犯规可能判罚一次或两次罚球,而恶意犯规可能会导致技术犯规,并可能伴随其他处罚。
面向记录台:
裁判员需要移向记录台,在一个记录员能看清楚的位置,大约6-8米的地方,清楚地报告犯规队员的号码和犯规类型,以及罚则。
交换位置: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裁判员通常需要与另一名裁判员交换位置,以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流畅性。
总结来说,裁判员在宣判犯规时,需要通过鸣哨、指出犯规队员、说明犯规性质、报告罚则、面向记录台和交换位置等步骤,确保比赛记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