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审判程序是指在 被告人未到庭参加审判过程的情况下,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
刑事案件中的缺席审判
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未到庭参加审判过程,法院将依据已有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缺席审判程序适用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具有某些特殊情形的案件。
刑事缺席审判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的一项特别程序。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即缺席判决。
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作为被告且其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
缺席审判的法律效力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告人有权申请重新审判或提出上诉。
国际刑事审判中的缺席审判
缺席审判程序在国际刑事审判中也有应用,国际刑事审判组织对其适用标准、法定条件、被告人辩护权和上诉权的保障以及被害人权益保护等方面都有较为完善的规定。
综上所述,缺席审判程序包括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中的不同类型,其目的在于在被告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仍能依法进行审判并作出有效判决。同时,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