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申请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设立申请用车管理员
各参改单位设立一名申请用车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公务用车的申请工作。
填写用车申请表
申请人需要填写一份详细的用车申请表,包括用车时间、地点、目的等信息。
提交申请并审批
申请人将申请表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需要将申请表交给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行政部门调度车辆
行政部门根据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安排合适的车辆供申请人使用。
用车规定遵守
申请人在使用车辆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按时归还车辆、保持车辆清洁等。
信息传递与确认
申请时注明清楚相关事项,由本单位用车审核领导审核其用车是否符合公务用车规定,审核通过后信息传到管理中心的调度平台。调度平台在接到用车申请后会及时调度车辆,并将用车信息传递给用车单位和申请人。
特殊和紧急情况
对于特殊和紧急公务,申请用车可以不受提前半小时的限制,但需按照紧急程度进行优先处理。
车辆使用与归还
员工在使用公务车期间应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私自改变行程。使用完毕后,需将车辆归还并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
费用结算
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按照单位规定进行报销和结算。
信息记录与保管
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起始里程、结束里程、司机信息等,并由管理部门进行保管。
建议各申请单位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公务用车申请,以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