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的程序如下:
未成年人改名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收养关系证明等。
成年人改名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具体流程:
准备材料
未成年人:需要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的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收养关系证明等。
成年人:需要本人的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提交申请
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分局户证窗口提交申请,并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与审批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
办理新证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获得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注意事项:
变更姓名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养关系、血缘关系等。
未成年人改名需要父母或收养人的同意。
成年人改名需要本人亲自申请,不能委托他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