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公墓有什么程序吗

时间:2025-01-17 15:27:54 热门攻略

修建公墓的程序如下:

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

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其他有关材料。

提交相关材料

公墓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公墓规划图、其他有关必要的材料。

审核与批准

民政部门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形式并根据总体规划对申请事项进行初审;

初审同意的,报同级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审核;

上述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汇集有关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书面报省民政部门;

省民政部门批复同意后可以兴办或扩建;

公墓竣工后,由省民政部门和公墓所在地参与公墓建设审批的部门以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发给《公墓服务证》。

征求当地领导和部门同意

需要征求土地所在的村领导的同意,以村名义向镇里汇报;

镇政府同意后再去县民政局汇报;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制定本地区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办理营业执照

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具备对外营业条件,经当地公墓管理部门验收后方可正式对外营业。

遵守相关规定

公墓的建立应利用荒山荒地或不宜耕种的土地,墓穴不易太大,保留骨灰应有期限等。

公墓内墓穴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公墓总面积的60%,墓穴。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批。

严格按照规划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公墓的建设和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