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墓园的审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公墓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需的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证明、规划设计方案、生态环境评估报告等。
初审
民政部门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形式,并根据总体规划对申请事项进行初审。如果初审同意,将报同级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审核。
多部门评审
相关行政部门组成评审团队,由不同专业部门的代表参与评审。评审团队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文物保护等方面。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和法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公示
完成多部门评审后,将执行公示程序。公示通常包括公告在政府或相关部门网站上,同时向周边居民发出通知。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有权对申请提出异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异议处理
相关行政部门组织对异议进行调查和处理。异议可能包括对墓地选址的担忧、环境污染、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调查结果将被纳入最终审批的考虑范围。
最终审批
根据多部门评审结果和异议处理情况,审批部门会做出最终审批决定。决定可能是批准、批准并附加条件、拒绝等。决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公告于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官方渠道中。
验收和发证
公墓竣工后,由省民政部门和公墓所在地参与公墓建设审批的部门以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发给《公墓服务证》。
建议申请人在整个审批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密切关注各部门的反馈和公示信息,以便及时响应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