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重整程序是指 公司因出现特定事由,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而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的一系列重组活动。以下是创业板重整程序的详细步骤:
提出申请
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法院申请重整。
法院审查
法院将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重整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作出重整裁定,并予以公告。
指定管理人
法院将指定一名或多名管理人,负责管理和清算债务人的财产。
债权申报
管理人将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要求他们申报债权。
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将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常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
重整计划草案
债务人或管理人在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应在6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草案需提交给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审议。
重整计划执行
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管理人将对债务人的财产和经营进行监督,确保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
重整完成
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管理人应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以上步骤摘自《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