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程序是指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主动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由法院审查并决定是否准许撤诉的过程。以下是撤诉程序的主要步骤和条件:
申请撤诉 :原告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或口头形式的撤诉申请。法院审查:
法院将对原告的撤诉请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撤诉条件。
裁定结果
如果申请符合条件,法院将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
如果申请不符合条件,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撤诉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撤诉不得损害第三人或社会的合法利益。
撤诉后果
如果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案件的处理程序将终结。
如果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撤诉是原告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但必须经过法院的裁定,并且撤诉的决定可能会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