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刑事扣押后归还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手机是否与案件有关以及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手机与案件无关的情况
如果手机被扣押且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则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并退还给原主。
手机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如果手机中有本案所需要的东西,则一般要等到案件结束之后才归还。
扣押期限的特殊情况
对于行政案件,扣押物品的期限通常为三十日,但在案情重大、复杂的情况下,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等,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了这一规定,并指出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综上所述,手机被刑事扣押后,如果与案件无关,通常会在三日内归还;如果与案件有关,则会在案件结束后归还,具体归还时间因案件性质和司法程序进展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