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调走的程序如下:
确认接收地
离职后,档案可以转回户籍地的人才中心,或者转到新工作单位或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开具调档函
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材料,去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档案存放地办理调档手续
拿到调档函后,需要去原存档单位申请档案转出手续。原存档单位会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档案出库手续,档案通过机要交通方式发送至接收地。
确认档案到达
档案寄出后,大约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到达接收单位。档案到达后,会有回执单,可以联系接收单位查询档案到档情况。
注意事项:
调档函是调动档案的必备文件,没有调档函无法进行档案调动。
档案调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避免个人提取携带档案。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档案转出应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发送至接收地。
建议提前规划好档案的调动去向,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以确保档案顺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