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督促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7 19:07:15 热门攻略

终结督促程序是指在督促程序中,因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况或某种特殊原因而结束督促程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终结督促程序:

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清偿债务

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内履行了债务,督促程序自然终结。

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2款和第192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自行失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支付令无法送达债务人

如果支付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督促程序无法进行,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支付令的撤销

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的申请,终结督促程序。

综上所述,督促程序的终结通常是因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提出了有效异议、支付令无法送达或法院认为支付令存在错误并予以撤销。无论哪种情况,终结督促程序后,如果债权人希望继续追讨债务,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