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互调程序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商调函的发出与回复
调出单位收到调入单位的商调函后,会回复并发出档案。
档案审查与调令
调入单位审查档案后,如同意调动,会正式向调出单位发出调令,本人在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
原单位同意与手续办理
本人到调出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的调动手续,包括与原单位的解聘和与新单位的聘用手续。
主管部门的审批
调动申请需要得到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由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开具商调函和接收函。
公示与面试
审批通过后,调动申请会公示一定时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之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会进行面试,考察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调配与签订合同
面试合格后,调配机构会按照调配计划进行人员调配,并完成相关手续。新单位与调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报到与工作开始
调动人员按照约定时间报到新单位,开始新的工作。
这些步骤确保了单位间人员调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保障了调动人员的权益。建议在进行单位互调时,各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调动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