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被确定为中国的教师节,其来历如下:
提议与早期尝试
1931年,由孔祥熙发起建立的中华慈幼协济会提议,将4月4日定为中华民国的儿童节。同年,南京中央大学的教授邵爽秋、程其保等人,鉴于国难日益严重、教师工作艰巨而责任重大,发起并联络京沪教育界热心人士,倡议以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
1932年,民国政府规定6月6日为教师节。
1951年,废除了6月6日的教师节,改用“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教师节,但没有单独的活动。
恢复与确定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我国的教师节。
1985年9月10日,中国恢复建立第一个教师节,从此以后,老师便有了自己的节日,用来庆祝教师节和感恩教师。
确定9月10日的原因
将9月10日确定为教师节,是考虑到全国大、中、小学新学年开始,学校要有新的气象。新生入学开始即尊师重教,可以给“教师教好、学生学好”创造良好的气氛。
9月份全国性节日少,便于各方面集中时间组织活动和突出宣传报道,促进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
综上所述,9月10日被确定为中国的教师节,是为了纪念教师对教育事业的贡献,并希望通过这一节日,增强全社会的尊师重教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