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降低税负: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若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服务属于规定范围,且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经认定后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研发费用还可加计扣除。
软件企业认定: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开发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以进行加计扣除,企业应规范研发费用的核算和管理,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优化企业财务管理
合理规划成本费用:软件开发企业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研发费用、设备采购等。企业应合理规划这些成本费用,确保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例如,合理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既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又可以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对于研发费用,企业应单独核算,确保研发费用的准确归集和分配。同时,企业还可以考虑将部分研发活动外包给专业的研发机构,既可以提高研发效率,又可以降低研发成本。
合理安排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固定资产折旧,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利用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洼地:企业可以通过寻找税收洼地,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在税收园区设立小规模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把主体企业利润通过业务分包的方式转给园区个独企业,签订相应的合同,个独企业再给主体企业开具对应的发票用于主体企业成本抵扣,大幅降低主体企业税负。
产业奖励扶持:注册成立在税收优园区的有限公司,在园区正常经营纳税之后就能够得到相应的奖励扶持。以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持有的部分为基础进行奖励。增值税地方持有50%,企业所得税地方持有40%,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奖励70%—90%。
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园区注册成立的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享受个税的优惠。个税可核定为0.5%-1%左右。由于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性,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完税之后可以直接提现至私人账户,自由支配。
企业架构与业务模式优化
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可考虑在有扶持政策的地区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将部分业务分包过去,也可将研发部门独立出来成立子公司,进行独立会计核算,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业务分包与利润再投资: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分包利润或进行利润再投资,通过在园区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其他税务筹划建议
加强内部管理:要求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及时索取发票,如采购、接受服务等,同时梳理业务流程,明确发票开具责任,确保所有成本费用都有合法票据凭证。
增加研发投入:加大研发费用投入,不仅能提升企业技术竞争力,其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加计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通过以上方式,软件企业可以有效地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