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评议需要以下人员参加:
支部全体党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推荐和评议。预备党员也可以参加推荐。
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可以参加推荐,这有助于扩大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性。
群众代表:
有些情况下,党支部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时,可以邀请部分群众代表一同参会投票,以增加推荐过程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上级党委派人参加:
党委派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的评议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以确保评议过程的正式性和权威性。
总结来说,入党积极分子评议需要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群众代表以及上级党委派人参加,以确保评议过程的公正性、民主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