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引证商标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撤销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交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当说明撤销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举证与答辩
商标局在收到撤销申请后,会通知商标注册人进行答辩,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2个月)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
证据审查与事实认定
商标局将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并进行事实认定,以确定商标是否确实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
作出决定
根据证据和事实认定结果,商标局将作出是否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并通知注册人和申请人。
如果决定撤销,商标局将发出《关于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复审申请
如果注册人或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撤销申请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决定。
建议
提前准备: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据,以确保撤销申请的顺利进行。
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申请人可以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委托代理机构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但需要支付额外的代理费用。
注意时间限制: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程序,否则可能会影响撤销申请的进程。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撤销引证商标时,详细咨询当地商标局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