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程序违法的判罚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判罚如下:
行政责任
交通警察违反规定,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经济责任
在情节恶劣和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交警不仅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还将被追究经济责任。
刑事责任
当交警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时,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判罚措施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印章。
法院判罚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
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综上所述,交警程序违法的判罚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判罚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重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会依法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违法的行政处罚,并可能要求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