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查控财产程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法院系统查询
通过法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保险、公积金、微信、支付宝等。
法院搜查财务室、调取电脑数据、记账凭证,并提交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审计鉴定,挖掘财产信息。
网络查控系统
利用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如“总对总”和“点对点”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包括银行存款、基金、保险、车辆、不动产等。
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信息。
传统查控方式
在必要时采用传统查控方式,如搜查被执行人及其住所等。
法院可以出具财产报告令,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申请人也可以提供财产线索。
专业机构查询
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状况。
前往车管所查询被执行人的车辆信息。
通过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到保险公司查询被执行人的保险账号。
使用企查查等软件查询被执行人的公司股权状况。
公开渠道查询
利用互联网等电子平台,如社交软件、购物信息、网络店铺等途径,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通过招投标平台公示的招投标账户、企业年报、税务缴纳情况等公开信息进行查询。
协调与传唤
协调法官去被告公司附近的小银行挨个查询。
根据需要传唤或拘传被执行人等相关人员。
其他途径
查询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或保全案件案卷。
工商局调取被告的验资报告材料。
建议
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财产线索,以便法院能够更有效地进行财产查控。
利用专业工具:使用法院提供的网络查控系统和专业机构的服务,可以大大提高查询效率和准确性。
积极配合:被执行人在收到财产报告令后应如实申报财产,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通过上述途径和手段,可以有效地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为执行程序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