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重审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再审申请书:需详细说明申请再审的理由和请求。
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法律文书:提交申请再审所依据的已具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证据材料:包括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以及支持再审申请理由及其再审诉讼请求的所有证据材料。
材料清单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提供了准确的送达地址。
法院审查与立案
法院在接到再审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包括再审申请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提供了新的证据等。
如果审查通过,人民法院会立案并开始再审程序。
庭前审查与准备
法院将对重审案件进行全面且详尽的审查,涵盖常规事项和被告单位信息。
必要时,法院可提出补充起诉请求。
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审判人员不得是原审判的人员,以确保审理的公正性。
开庭审理
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出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开庭审理过程中,会有法庭调查、提交证据、双方进行辩论、向案件当事人发问等程序。
判决与执行
法院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重新设置案件编号,并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
送达与上诉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立案以后,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
当事人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的,应当将变更或者增加的诉讼请求部分告知对方。
建议当事人在申请重审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准备材料,并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沟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