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辞退员工的程序如下:
协商解除
与员工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前通知解除
若协商不一致,但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提前3日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性裁员
因企业经营不善需要裁员的,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获得工会同意后,向被裁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书面解除
用人单位应递交解除申请书,并由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工作交接
通知所在部门及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结算工资福利
有关部门与员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员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上签字领取。
出具解除证明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其他手续
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以及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
保存证据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争议处理
若员工对辞退有异议,可以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步骤均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