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起上诉资格
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包括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不服裁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上诉期限
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
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
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上诉状的要求
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上诉程序
当事人应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
上诉状应直接交原审法院,同时应一并提供相关材料;
同时要交纳上诉费,将收据提交给一审法院。
二审法院的受理与审理
第二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应组成合议庭,审阅案卷,询问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
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审理为例外;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可根据自愿、合法原则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当制作调解书。
二审判决
第二审法院审理结束后,将作出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是终审的判决、裁定,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
拒不履行判决的,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上诉人在提起上诉时,应详细撰写上诉状,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程序进行操作。
上诉期间,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在整个上诉过程中,当事人应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