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的报废处理流程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
车牌照
单位车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个人车辆车主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提出申请
车主需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
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车辆解体
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办理报废登记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
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注销手续
回收企业将报废机动车的相关证明(如《机动车注销证书》)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后续手续
车主可以凭《机动车注销证书》办理道路维修费销售等相关手续,从而完成报废手续
建议车主在办理事故车辆报废时,选择正规且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操作,以确保报废过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