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办烟草证的程序如下:
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也可以网上申请。如果已经建立烟草专卖管理所的地区,还可以通过专卖管理所申请。
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理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审查申请是否属于本发证机关法定职权范围、表格填写是否正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决定是否受理。
予以受理的,发给《受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通知书》(含受理编号),退回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名称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
不予受理的,发给《不予受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告知书》,退回申请资料,说明理由。
实地核查
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审核审批
烟草专卖局的审核部门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决定
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建议:
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要求提交。
申请人可以选择到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或通过网上申请,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在实地核查和审核审批过程中,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