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招标公告
招标人通过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公告中应包含项目概况、招标条件、投标截止日期等信息。
资格预审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其资质、经验、财务状况等,以确定其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
发放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获得招标文件,文件中详细说明了项目要求、投标格式、评标标准等内容。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组织投标预备会,解答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确保所有参与者对招标要求和流程有清晰的理解。
编制、递送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其投标文件,文件应包含详细的施工方案、成本预算、技术规格等内容。
开标
招标人在公开场合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文件将被开封并公开评审。
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最终确定中标人。
中标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合同谈判与签订
中标人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最终签订合同。
整个招标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以保证招标的独立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