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程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提出质疑
质疑人资格: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
质疑时间: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质疑内容:包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的具体问题。
质疑方式: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质疑。
受理质疑
受理单位:质疑应向采购文件载明的质疑受理单位提出。
质疑书要求:质疑书应包括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被质疑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材料、提出质疑的时间等。
受理时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质疑处理
初步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质疑内容进行初步分析,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
专家论证:如果质疑内容复杂,可能需要邀请专家对采购文件或评审过程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更正公告:如果质疑成立,需要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质疑人。
进一步申诉
投诉:如果质疑者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投诉处理: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法律途径
司法途径:如果质疑者认为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
及时提出:质疑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准备充分:质疑书应详细、清晰地列出质疑事项及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
保持沟通:在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者应保持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处理进展。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需要,质疑者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