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交医保需要遵循以下程序和准备相关材料:
前往新的医保区域的社保局咨询相关政策和手续要求,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
在旧的医保区域的社保局办理“注销社保关系”手续,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等。
在新的医保区域的社保局办理“新参保”手续,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等。
交纳新的医保费用,具体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缴纳。
向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医保转移的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和医保参保凭证。
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转移人的身份和参保情况。
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向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送转移信息,并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划转。
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接收到转移信息后,会进行确认,并将转移人的医保关系纳入新参保地的管理。
如果有接收单位,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自由转换。
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转交医保的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