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入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愿提出申请
申请人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表达自己的入党意愿和动机。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
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会安排与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之后,申请人会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政治审查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包括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现实表现等。政审材料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综合评估。
预审
预审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和政治审查后,认为合格后进行的。预审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并将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查。
公示
通过预审的入党积极分子会进行公示,通常为5天。公示期间,群众可以提出意见,最终党支部将公示结果书面报党委组织部,并核发《入党志愿书》。
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人需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申请人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申请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表达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愿望以及对党的忠诚。
接收预备党员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会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进行进一步考察。
入党宣誓
被批准的预备党员需要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预备期考察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预备期满一年后,预备党员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党小组和党支部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建议申请人在整个过程中要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确保顺利完成入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