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横幅的程序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申请程序:
机关部处、直属单位、产业集团、后勤集团等
撰写悬挂横幅的申请
申请落款处加盖本单位公章
交党委宣传部审批
送校园管理中心制作、悬挂
学工部(校团委、研工部)主办,各院系承办的学生活动
撰写悬挂横幅的申请
交学工部(校团委、研工部)初审并加盖公章
交党委宣传部审批
送校园管理中心制作、悬挂
各院系主办的学生活动
撰写悬挂横幅的申请
交院系负责人初审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交党委宣传部审批
送校园管理中心制作、悬挂
学院楼栋内悬挂海报、横幅
跟分管辅导员沟通,经辅导员协调后方可悬挂
负责人持《横幅海报宣传申请表》找分管辅导员确认,无异议后签字
找学院团委书记盖学院团委公章
到校区办或学生办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成功后,到指定地点悬挂,遵守相关规定
大学校内各单位申请悬挂横幅和摆放展板
单位撰写申请(一式两份),内容包括横幅、展板的内容、悬挂或摆放时间、地点等
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学生社团组织须盖校团委公章)
退回申请单位党委宣传部审核
党委宣传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悬挂横幅、摆放展板
申请单位按照要求自行悬挂、维护,并按时拆除,确保校园整洁
建议根据具体申请主体和活动性质,选择相应的程序进行操作,并确保所有步骤符合校园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