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免职的法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免职动议的提出
工作需要:因工作需要调整公务员职务,使其更好地发挥专长。
考核结果: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予以免职。
违法违纪: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免职。
辞职:公务员辞职后,其职务自然免除。
免职的审批
提出免职建议:所在单位或上级提出拟免职的建议。
审核免职事由: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
集体讨论决定: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发布免职通知:发布免职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免职的实施
书面通知:上级机关应当书面通知所在单位,同意免职。
办理免职手续:所在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办理免职手续,如调整工资、福利等。
宣布免职决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免职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免职后的处理
待遇和去向:免职后,公务员可以参加新岗位的竞争,也可以选择辞去公职。
重新考核:对于免职后选择继续留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重新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其职务、工资等。
辞职手续:对于免职后选择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辞职手续,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免职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和公众监督。